发布时间:2026-06-09 13:04:24 上海市浦东新区育华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上海市浦东新区育华学校

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为守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生校服安全及质量,进一步规范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建立健全校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校服的育人价值,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6年全国中小学利用购买校服谋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领域不当牟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中小学利用购买校服谋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国中小学校服管理“应知应会”11条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原制度修订如下:

一、工作原则

1.自愿原则: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选购意愿,严禁强制订购,不得将校服穿戴、订购作为学生入学、评优、入校的硬性条件。

2.非营利原则:校服采购为学校代办服务项目,不以营利为目的,采购流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3.监督原则:校服采购流程、供应商资质、校服款式、面料参数、价格标准、检测报告等关键信息全面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家长、师生及上级教育部门监督。

4.质量安全原则:所有校服必须严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障学生穿着安全、舒适、耐用。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家长和学生代表比例不得低于80%,主要负责校服需求调研、意见征集、供应商筛选、合同签订、质量验收等全流程工作。

三、规范家委会征询制度

1.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决定,不强求,遵循自愿原则。

2.制定校服采购穿着制度:经学校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平台公布。

3.选购校服:学校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

4.配合学校听取意见:家长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定期通过家委会、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听取本校学生、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价格,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和改进建议。

四、采购流程管理

(一)意见征询阶段

1、选用沟通: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学生自愿购买校服。

2、制定制度:明确选用校服的学校应制定或修订校服穿着、采购等制度,经家长委员会讨论、学校审议通过后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外公告栏等多途径公布。

3、组织组建: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家长和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80%.

4、意愿征询:校服采购必须征得相应年级2/3以上家长同意。在起始年级组织征订,其他年级确有需求的可与当年应届新生一起,由学校纳入选购管理,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5、三重一大:将校服选用采购列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决策全过程资料立卷存档备查。

(二)采购实施阶段

1、采购组织

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程序;不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外公告栏等多途径公布采购需求和结果。

2、合同签订

学校应参照校服采购格式合同示范文本,与校服供货企业签订合同;合同要明确质量标准、检测要求、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不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学校应当按照采购格式合同的要求,将供需双方确认的校服样衣保留;合同须在征得当年入学新生家长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征订的前提下方可签订。

3、资料报备

按上级规定时间向区教育安全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安全中心)安全事务部进行校服采购各类备案。

(三)交付验收阶段

1、到货交付

学校接收校服时,是否做到"明标识",重点查验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

2、二次送检

(1)学校在供货企业"一次送检"的基础上,将每批次一定数量校服送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检验。送检项目必须包含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2项安全指标。

(2)学校送检区别于企业送检相关机构,不委托厂方代为二次检测。

(3)学生校服"二次送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向学生另行收取。

3、报告公布

学校须将一检、二检完整报告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外公告栏等多途径公布。

五、校服发放管理

1.发放条件

校服必须通过"双送检"且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若学校发现采购的校服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与供应商进行问题交涉,维护学生权益。

2.征订原则

校服征订遵循自愿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征订校服,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权。为营造健康的校园氛围,学校提倡学生穿校服上学,但不得强制。

3.价格标准

每款校服的价格严格参照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5)13号)等文件规定的公示价格执行,并据实结算,确保价格公开、公正、透明。

4.款式稳定性

校服款式一旦经学校和家委会共同讨论选择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的,需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召开家委会进行讨论,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委会家长代表的同意,方可进行款式变动。

5.价格调整

校服价格如根据市场情况,确需调整的,需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家委会商议--全校征询-价格调整公示--上报相关部门--完成调价公示流程。

6.售后服务

学校需及时跟进校服售后服务工作,对于学生提出的调换、部分增订和补订需求,应在第一时间与校服供货企业联系,并及时跟踪企业是否响应,保障学生的正常使用。

7.监督举报

学校公开设立校服管理监督举报电话,落实“接诉即办”,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依法、及时处理投诉意见。

上海市浦东新区育华学校

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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